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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教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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逍遥僧说:先读《金刚经》,破人我执、法我执。
二执已破已是佛的境界,为什么还有后面那些?
无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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嘿嘿!!脑筋急转弯???? 那就在回来看看你破的那些到底是个啥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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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felicia 于 2008-4-30 17:03 发表
嘿嘿!!脑筋急转弯???? 那就在回来看看你破的那些到底是个啥?
无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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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驽马 于 2008-4-30 16:43 发表
逍遥僧说:先读《金刚经》,破人我执、法我执。
二执已破已是佛的境界,为什么还有后面那些?
破二执不过是二乘境界。
《金刚经》的核心是应无所住而生其心。凡所有相,皆是虚妄。
非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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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宇空不寻 于 2008-4-30 18:23 发表

破二执不过是二乘境界。
《金刚经》的核心是应无所住而生其心。凡所有相,皆是虚妄。
若以圓覺經的破二執,那麼不只是二乘境界了,那是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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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培法師論二執:“真如性中本无我法,而凡夫妄执为有,虽有我法之名,而无我法之实。故云假说也。此假说中含有二义:一分别假,二因缘假。分别假者,谓七识所执之我法也。虽非真我法,亦不同因缘和合所生法,乃从真性上分别而有,颂所谓“分别缘所生”也。如世间之人,总观则一人而已;若分而别之,则有六根,此六根之生于人,即从分别缘所生也。若不分别,即无六根故。真如自性本是一体,由一念妄生分别而有六大种(地水火风空根)。楞严经谓有七大。此六大中以根大为我,余为我法。
因缘假者,六识所缘之我法,既非本有,亦非分别缘生,乃由诸大种和合而生。此生实无所生,如水月空华,妄计为有,颂所谓“由彼彼遍计,遍计种种物”是也。因缘生法不知其数,总之则有六识缘六尘。再总之则六识为能缘之我,六尘为所缘之法。我法者,我谓能缘之心,法谓所缘之境也。
此我法不得认为我法二执,执唯我有,法是无情,为我所执故。今之世人以此我法,误为人法二执。然我法者,我为能缘,法为所缘,我法对待而立,亦对待而亡。人法二执者,人即人我执也,法即法无执也。二我前后相承,灭不同时,是故不同也。今之世人以我法误为人法二执而所说我法二执,亦不如法。
诸经言我法二执,与彼有异。一人我执,此专以能执为名,彼兼能所为名,故不同也。人我执者,凡夫以人身为我,故曰人我执。二乘以偏真法身为我,故曰法我执。简称曰人法二执。又名二我执。误为我法二执。彼以能观之我为我执,以所观之宇宙为法执。如此我法只可共成一执,不可分为二执,以能离所,以所离能,皆不成执故。假使成为二执,犹不合法。经云:二乘我执已空,法执未亡。若对起之我法,必同时消亡。今一存一亡,可知法执之法非对我之法矣。又二乘之我,既非凡夫之我,法执之法,自非世间之法矣此我法分二层说者,应下次第三能变。若我法不分二乘,只摄一种能变,则有摄法不尽过。既曰三能变,只有两层我法者,初能变境真,非假法故。我谓主宰之义。法谓轨持之义。此二各有差别,故有种种相。释论(成唯识论)云:“我种种相:谓有情、命者等,预流、一来等。法种种相:谓实、德、业等,蕴、处、界等”。法相云:见分为能缘之我,相分为所缘之法。今以蕴、处、界,统为所缘之法,即将色心皆为所缘矣。能无误乎?转,谓终而复始,即种子生现行,现行熏种子,义如后释。如是我法,若由假说,依何得成?颂曰:彼依识所变。识谓识性,诸识之本性也。释论云:“识谓了别。”了别之义,是前六识,各有所了之境故。此是识所变之识法,非能变之识性也。识性是圆融绝对,离诸名相,为诸名相之所依故。变谓变化,生起之义也。经云:一念不觉,起心缘境。此谓从自证起见相二分。此为八识,即初能变也。复从见分起我心,谓见相者是我也。此为七识我法生起如是,即二能变也。复于我所见相生分别计度心,缘世间一切法。此为六识我法生起如是,即三能变也。是故颂云,此能变唯三。以此所变之我法,有名无实。如陶泥沙成瓦器,究竟无瓦器之实,故曰假说。是故应知,实无心境,唯有识性内外变现,实我实法不可得故。
不了我法是假名者,于此我法横生计度。其计度者有三种人:一外道,二凡夫,三小乘。外道计我者,或执我体常周遍,量同虚空,随处造业,受苦乐故。
或执我体虽常,而量不定,随身大小,有卷舒故。
或执我体常至细,如一极微,潜转身中作事业故。
又有执即蕴是我。又有执离蕴是我。又有执我与蕴非即非离。如是所执,皆妄想分别,未见我之真义。破文不录,以今无此执着故。
凡夫、小乘执我者,即法相所载二种我执:一分别我执,二俱生我执。此二各二:
分别二我执者六识心总计自身,不假分别,自知是我,是为俱生我执,与色身同有故。六识心所,于自身分别计度,此是我头,此是我足,及头足好丑等,是为分别我执。此二我执,对于俱生我执,总名分别我执,以此俱生亦暂有故。以自身为我,以身外非我,亦有分别故。
俱生二我执者:七识总计自心,不假分别,自知是我。由一念不觉起,直至成佛止,相续不断,是为俱生我执。由有众生,即有此执故。七识心所,于所计之我上生我见、我爱、我慢、我痴,是为分别我执。此二我执,对于分别我执,总名俱生我执。此中分别,不与色身同有无,犹胜彼俱生故。此中分别随念而有,于彼计度,即无分别故。小乘以证偏真之心,计五分法身为我,即此俱生我执也。
分别我执,起于世间外相,若了三界俱空者,即破此分别我执。俱生我执,起于出世内心,若了偏真涅磐空者,即破俱生我执。如上所计之我,皆有生有灭,非真常之我,故名之曰假。”
非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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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上去不太严谨啊。继续留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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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master 于 2008-4-30 23:56 发表
破立是分别法
是不了义
除了分别
佛最重要的是非分别法
破除不正见是佛法重要的内容。可以说,若不正见即无正见。
非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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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xiaoyaoseng 于 2008-4-30 21:27 发表
师兄上面所说是从佛境界来说的,也就是不二境界。然初学之人不可能一下子就能达到这样的境界。我发帖的目的是为初学人指导进程,步步引导悟入佛境界。
其实初学即应接受最正确的法。使之打下良好的基础,这很重要。所谓不遭迂曲是也。
非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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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所有相皆是虚妄,若见诸相非相,则见如来。

若人言:如来有所说法,即为谤佛,不能解我所说故。须菩提!说法者,无法可说,是名说法。
无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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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master 于 2008-4-30 23:56 发表
破立是分别法
是不了义
除了分别
佛最重要的是非分别法
破即是立。
无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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俱生二我执者:七识总计自心,不假分别,自知是我。由一念不觉起,直至成佛止,相续不断,是为俱生我执

俱生我执,起于出世内心,若了偏真涅磐空者,即破俱生我执。如上所计之我,皆有生有灭,非真常之我,故名之曰假。”


无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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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        二障       】  《      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      》           

(名数)烦恼障,智障也。新译为烦恼障,所知障。贪嗔痴等诸惑,各有二用:一者发业润生而缚有情,使在三界五趣之生死中。由此而障涅槃寂静之理,名为烦恼障。扰恼有情之身心,故名烦恼,烦恼能障涅槃,故名障。此烦恼障由我执而生。二者一切贪嗔痴等诸惑,为愚痴迷闇,不能了知诸法之事相及实性(真如),盖其用能障可以了知事相实性之菩提妙智也。名障此妙智之愚痴迷闇,名为智障,亦名为知障,障碍所知之境而不使现,故云所知障。障碍能知之智而不使生,故云智障。此所智障由法执而生。此二障,一体二用,事物之用迷于和合之事边者,名烦恼障。事物之体迷于如幻之理边者,名所知障。小乘谓此为染污无知,不染污无知,胜鬘经于五住地中分别之,以见等四住地为所知障,以第五无明住地为智障。二乘但断烦恼障,而证涅槃,菩萨兼断所知障,亦不得菩提,此二障有宽狭。烦恼障所在处必有所知障。而所知障所在处,烦恼障未必随之。盖烦恼障局于不善与有覆无记,而所知障亦通于无覆无记。且烦恼障粗显而易知,故示其头数,如十惑乃至一百二十八等是也。所知障行相难知,且随所知之法,而其数无数,故经论中不示其头数。唯识论九曰:‘烦恼障者,谓执遍计所执实我,萨迦耶见而为上首,百二十八根本烦恼及等流诸随烦恼,此皆扰恼有情身心能障涅槃,名烦恼障。所知障者,谓执遍计所执实法萨迦耶见而为上首,见疑无明爱恚慢等覆所知境无颠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。’[囗@又]一烦恼障,即同上。二解脱障,解脱者灭尽定之异名也,灭尽定者心念都灭,离一切之障碍,是名解脱,即八解脱中之第八解脱是也。因而障圣者入灭尽定者之法,谓之解脱障。其法即不染污无知之一种也,利根之不还及阿罗汉,以离其解脱障,而得入于灭尽定也。俱舍论二十五曰:‘谓唯依慧离烦恼障者,立慧解脱。依兼得定离解脱障者,立俱解脱。’[囗@又]一、理障,邪见等之理惑障正知见也。二、事障,贪等之事惑相续生死而障涅槃也。圆觉经曰:‘云何二障:一者理障,碍正知见。二者事障,相续生死。’
无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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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xiaoyaoseng 于 2008-5-1 09:05 发表

就这种境界,不客气地说,现在没人能达到。那是不二境界。
现在禅坛的最大障碍是各种境界混杂,根本分不清各个境界是怎末一回事。作为悟到佛境界的人来说,应该分清佛以下的境界层次,几句话就能知道别人的境界, ...
俺是凡夫境界,未出轮回而辨圆觉。
无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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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xiaoyaoseng 于 2008-4-30 20:11 发表
破相上的人我法执,相对于佛的境界来说,只是很低的层次,只能达到清净心的目的。由无明带来的恶习是最难破的,这个必须悟空才能克服,也就是从本源上去消除。
前者一般叫做粗识,后者通常叫做细微识。
这个的,我不理解。

傻帽问:我执、法执都破了,心彻底的无挂碍,心地必然发明,“无所住而生其心”,
已经是一真法界。“恶习”还会有吗?谁有呢?

也许悟知、体证还是有别的吧?

[ 本帖最后由 不理解的傻帽 于 2008-5-2 00:29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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