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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佛顶首楞严经妙心疏(连载勿跟帖)

二念心住。



真信明了。一切圆通。阴处界三。不能为碍。如是乃至过去未来无数劫中。舍身受身。一切习气。皆现在前。是善男子。皆能忆念。得无遗忘。名念心住。



真信之心。明了真境。真境者。无分别之境也。不同妄相各各差别。故名真。一切圆通者。妄相各各差别。故不能圆融通达。真境无分别故。随举一法。遍含一切法。如举一山。则普天匝地无不是山。举一水。则普天匝地无不是水。乃至举一微尘。普天匝地皆成微尘。是为一切圆通。以是五阴。十二处。十八界。三法无有阻碍。以法无碍故。随举一法。具足一切法。如是举一念习气。则无数劫中舍身受身一切习气。皆现在前。以能忆念一切习气。得无遗忘。故名念心住。念即明记不忘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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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精进心。



妙圆纯真。真精发化。无始习气。通一精明唯以精明。进趣真净。名精进心。



妙圆之性。重发纯真之心。则不能见容一切习气。即以真精之心。发育消化无始习气。通成一精明之心。唯以精明之心。进趣真净之境。故名精进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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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慧心住。



心精现前。纯以智慧。名慧心住。



习气渐消。故心精现前。全是智慧之功。故名慧心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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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定心住。



执持智明。周遍寂湛。寂妙常凝。名定心住。



执持智慧之明。十方周遍。寂静湛然。此寂静真妙之心。常凝不动。故名定心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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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不退心。



定光发明。明性深入。唯进无退。名不退心。



从定发光。明复增明。曰明性深入。心愈定而不散。明唯进而不退。故名不退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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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护法心。



心进安然。保持不失。十方如来。气分交接。名护法心。



真心进趣真境。安然常往。皆由保持之功。故能不失其道。十方如来。气分交接者。如来谓觉义也。十方如来。拣当体如来。由保持正定。六用不行。即六识不行。与相似觉心相近。相似觉。即七识心王。以彼依正觉而起故。依觉而起。觉非真觉。故云十方如来。非当体如来也。此时六识渐转。七识渐现。故云气分交接。有此觉明。护持正定。故名护法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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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回向心。



觉明保持。能以妙力。回佛慈光。向佛安住。犹如双镜。光明相对。其中妙影。重重相入。名回向心。



觉明。即佛光也。保持。即照我也。我复以妙定之力。回转佛光。转照于佛。故曰。回佛慈光。向佛安住。言行者。得佛光加被。而行者之心光常注于佛。行者之心光。与佛光相对照。互相涉入。故如双镜相对。妙影重重回彼向此。回此向彼。互相涉入。故名回向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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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戒心住。



心光密回。获佛常凝。无上妙净。安住无为。得无遗失。名戒心住。



心光绵密。回照于佛故。获见佛之常凝不动之威德。无上妙净之相好。安然静住。而无所为。常如此照。故无遗失。以心常如佛故。诸恶不作。过非不起。故名戒心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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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愿心住。



住戒自在。能游十方。所去随愿。名愿心住。



心住无为之戒。不为人欲所累。故得安然自在。以心无束缚故。能游十方。凡所去处。皆随愿行。不同他人随业所牵。故名愿心住。以上十位修行。别无进境。唯追想三渐次中所破之妄。即六识缘境。所见之真性。即七识所缘一真。生十分决定信心。信自性量同法界。更无疑惑。故此十位。皆名信。又此十信。与后三贤。断妄相同。但十信自断。不能令他断。三贤自他俱断。起信论云。一者执相应染。依二乘解脱。及信相应地远离故。论中信相应地。即第十回向位。以十信包括三贤故。言第十回向。始能与所信相应。故名信相应。此经十信。但能信而已。未能与所信相应。以十信外。别立三贤故。此十信与三贤可分可合者。如人作一事。先研其理。后行其事。理事分二。是此先立十信。后立三贤也。事依理成。理外无事。是以起信论但有十信。而无三贤也。理因事显。事外无理。是以华严经。但有三贤。而无十信也。以上说虽有三。其义则一。知此义者。于佛教自不分彼此。而亦不论浅深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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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住。十。初发心住。



阿难。是善男子。以真方便。发此十心。心精发晖。十用涉入。圆成一心。名发心住。



真方便者。拣别世间假方便也。十心。即十信心也。言上十种信心。从妙圆真心中。重发之真境而生。此真妙境。即出世真境。非世间假境也。虽非假境。亦非真真。故曰真方便。方谓方法。便谓随便。即随众生之便。而假设此真法也。谓非宝所。亦非虚妄。故名真方便。由真方便。发此十种信心。为十住之基础。心精。即不杂之心体也。十用。即从十信所起之用也。心体起用。故曰发晖。体外无用也。用不离体。故曰涉入。用外无体也。体用和合。不一不异。圆成一心。故曰发心住。发心者。发菩提心行菩萨道也。谓前信心已具。此下发心行道也。住者。住于如来之家也。谓欲作法王事。必先生如来家。为法王子。而后可也。如来家者。如来以无家为家。即以无住为住。若令自他出得人天小乘之家。即住得如来之家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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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治地住。



心中发明。如净琉璃。内现精金。以前妙心。履以成地。名治地住。



第一住名发心。第二从所发之心上生光明。如净琉璃。言不碍而碍。即见而未证也。精金即前圆成之一心。从心发明。还照自心。故曰内现。以前所发之妙心。成此光明履行之地址。言光明履于心上。故以心喻为地也。治者。理也。理处其心地。故名治地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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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修行住。



心地涉知。俱得明了。游履十方。得无留碍。名修行住。



心。指第二治地住心。即能修之菩萨也。地。指第一发心住。即所度一切众生之心体也。两相交涉而知。彼此俱得明了。以明了故。得游履无碍。游履无碍。即随方设化。自度度人。无有留碍。故名修行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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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生贵住。



行与佛同。受佛气分。如中阴身。自求父母。阴信冥通。入如来种。名生贵住。



佛以度生为行。此亦发心度生。故曰。行同佛行。心近于佛故。受佛气分。既受佛之气分。必损无始妄习之气分。如此损益。不知不觉。于自然中。受无形之感化。如此故喻如中阴身求父母。业缘发现。随业牵引。不论千百万里。如在目前。不知不觉。自然而至。故云。阴信冥通。自己失其故身。受他之胎身。自虽入胎。问其如何而入。自不觉知。此喻菩萨行菩萨行时。潜移默化。自己不觉失其凡夫之种性。而入于如来之种性。故名生贵住。古人修行。意在度生。度生功圆。佛果自满。是不得而得也。今人修行。志在证果。以度生为外事。终日望果。而果终不成。岂知佛果非从求得耶。纵然求得。亦非真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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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方便具足住。



既游道胎。亲奉觉胤。如胎已成。人相不缺。名方便具足住。



从入如来种。乃至成就如来形。始终遍历。故曰。游道胎。亲为佛子。续佛慧命。故曰。亲奉觉胤。觉即佛。胤即后嗣也。此菩萨度生之权智成就。乃喻胎成。人相不缺。非证果之实智成就。故曰。方便具足住。方便。谓权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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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正心住。



容貌如佛。心相亦同。名正心住。



度生之智已成。故容貌如佛。度生之心已发。故曰。心相亦同。内外皆合于如来之正道。远离凡小之邪心。故名正心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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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不退住。



身心合成。日益增长。名不退住。



度生之身。与权智之心。两相合成。日益增盛。如笋出土。进而不退。故名不退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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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童真住。



十身灵相。一时具足。名童真住。



菩提。法。威势。愿。化。力持身。意生。并福德。相好。庄严智。此佛之十身。纯以智言。故云灵相。一时具足。言生无前后。如人坐胎。十月期满。身相完具。成无先后也。身相虽具。纯朴未散。情识未开。故名童真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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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法王子住。



形成出胎。亲为佛子。名法王子住。



菩萨养成方便智身。至此身相已圆满。精神具足。宛然有出世度生之气概。故喻如形成出胎。言脱尽凡情。预入圣流。亲为佛子。佛为法王。故名法王子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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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灌顶住。



表以成人。如国大王。以诸国事。分委太子。彼刹利王。世子长成。陈列灌顶。名灌顶住。



以上信住所修。菩萨体具已成。此依灌顶。表以成人。然以上所修。但成利生之器具。实未能行佛道。利众生也。以下十行。方是正行佛事。于未行佛事之先。有一种表示。如人世国王。欲以国事分委太子。先以金瓶取四海水。陈列灌顶之仪式。以水灌太子顶。表受四海之职。代行王事。刹利。印度之王种也。世子。即太子之长者。以历世相承为王。故名世子。吾佛欲以佛事分委法王子。亦先以智慧水灌其顶。或为摩顶授记。表受佛职。代佛度生。故名灌顶住。佛教灌顶授记。有权实二种。等觉菩萨受灌顶。是实行佛事也。此十住受灌顶。是权行佛事也。天台教云。圆教初住。八相成道。百界作佛。又引华严经证明。以惑学者。查华严经。初地有八相成道。百界作佛之明文。初住文中。并无此说。即以名义论。十住才受灌顶。为法王子。假使初住作佛。十住受灌顶。则十住反不如初住。如此颠倒非佛之所说。又说华严经云。初发心时。便成正觉。此圆顿教义。非别教可比。此言菩萨初发菩提之心。即将来成菩提之心。以佛眼观。实无二无别。此但依心言。心虽同佛。庄严未具。焉能现佛身。作佛事哉。若以神通变现。则同魔王。未可云作佛也。又既云。圆顿教。有何位次之可言。有心可发。有佛可成。早落渐次矣。总言之。凡经论言成佛之位次。皆依修得而言。不以理解而言。初发心时。便成正觉。是依理解也。非从修得也。余欲纠正旧讹。故不避烦。略述于此。以告后世学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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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十行。十。初欢喜行。



阿难。是善男子。成佛子已。具足无量如来妙德。十方随顺。名欢喜行。



前文表以成人。故次曰成佛子已。太子成人。谓年龄才学皆具也。修者成佛子。谓福慧具备也。慧具。则无量法门悉皆了解。能如十方众生所求。福具。则无量财宝悉皆满足。能令十方众生所求如意。以此菩萨。能随顺十方众生。凡有所求。悉皆如意。自种福田。亦得如意。故名欢喜行。以上十信。十住。虽行菩萨行。以福慧未具。不能如自愿。亦不能满众生愿。故不名佛子。亦不名行行。实则行行已久。非今始行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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