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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佛顶首楞严经妙心疏(连载勿跟帖)

五成就所喻。



是故当知。色实在灯。见病为影。影见俱眚。见眚非病。终不应言。是灯是见。于是中有。非灯非见。



五色圆影。实是在灯。喻大种实在真如。见病为五色之影。喻心起而生相。圆影与见。俱是眼眚。喻大种与见大种之见。俱是心病。见眼眚之见非病。喻觉心病之觉非眚。终不应言是灯是见。喻不应言觉病之心。是大种是见性。于是中有非灯非见。喻于是色。是心中。又有非色。非心之觉性也。见影之见。是翳眼。故名眚。见眚之见。是净眼。故非病。病眼喻见性。净眼喻正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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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以喻合法。



如第二月。非体非影。何以故。第二之观。捏所成故。诸有智者。不应说言。此捏根元。是形非形。离见非见。



第二月。即见性。非体非影。言见性非正智。亦非妄心也。解其非真非妄之义云。因心动而实相有二。如因捏目。而天上之月有二也。有智者。合见眚之人。此捏根元。根即六根。元谓生之始也。又即见性。为六识之本元也。是形是非形。合是灯非灯。离见离非见。合是见非见也。是形。即体也。非形。即影也。离见。即非真真也。离非见。即非妄见也。言是形者。真如也。言非形者。妄相也。离见。离正智也。离非见。离妄心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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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以法明喻。



此亦如是。目眚所成。今欲名谁。是灯是见。何况分别。非灯非见。



若有一物。可言是彼是此。目眚所成之圆影。空幻不实。圆影且虚。名谁是灯是见耶。何况从是灯是见。转计非灯非见。则又妄中生妄矣。总言。见性非实有。不应言是境是心。更不应言非境非心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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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释同分妄见。二。初立喻。二合明。今初。



云何名为同分妄见。阿难。此阎浮提。除大海水。中间平陆。有三千洲。正中大洲。东西括量。大国凡有二千三百。其余小洲。在诸海中。其间或有三两百国。或一或二。至于三十四十五十。阿难若复此中有一小洲。只有两国。唯一国人同感恶缘。则彼小洲。当土众生。睹诸一切不祥境界。或见二日。或见两月。其中乃至晕适佩玦。彗孛飞流。负耳虹霓。种种恶相。但此国见。彼国众生。本所不见。亦复不闻。



水环四面曰洲。海中大小诸洲。及洲中诸国。统喻十法界。唯一国人。同感恶缘。睹诸不祥。喻人道一类。所见二日。两月。皆不祥之兆也。杂气环月曰晕。日影蚀月曰适。白气环月曰佩。半环曰玦。此月之灾象也。光芒遍指曰彗。光芒四出曰孛。横去曰飞。下注曰流。此星之灾象也。恶气在日上曰负。恶气在日傍曰耳。雨后对日有红绿带色曰虹霓。有云。虹为雄。霓为雌。单现为虹。双现。明者为虹。淡者为霓。此日之灾象也。天地间灾象甚多。略此以别祸福也。当土众生。恶缘所现。比人类依正等象。皆由众生同业所感。举国同见。故名同分。余国不现。比非人类别有业缘。故依正不同也。或有云。别业同分。即依正二报。若此同分。但比依报者。彼国人不见。即彼国人无依报耶。别业但比正报者。眚人有身躯。无眚人即无身躯耶。如此同分别业。未可分作依正解也。若云别业同分各具依正。则可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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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合明。二。初总标。二分合。今初。



阿难。我今为汝。以此二事。进退合明。



别业是眼根知见。同分是眼识知见。此之二见。一高一低。退别业之高。合同分之低。进同分之低。合别业之高。故曰进退合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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