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原帖由 驽马 于 2007-9-12 19:23 发表 
站在所谓“绝对客观”的立场上去看待一切,认知一切。
抛弃人我对立,抛弃主客对立,抛弃有无对立,抛弃是非对立,抛弃存在不存在对立,抛弃一切对立,抛弃抛弃本身,在这种状态下去认知。
当下,“我”就成为了“ ...
实际上,我们的认知从来就没有、也根本不可能站在一个绝对客观的立场上,这是为什么呢?原因很简单,因为,人的根本是无明缘起,我们的所见,我们的所见以后所产生的判断意识,无不受我们往昔业力的牵引,以至使我们无论如何的作为,我们都不可能有一个脱离自我意识的客观认识,从而也就产生了抛弃抛弃本身的这样语言逻辑上的悖论,因为,真的要做到无为,那么,这种抛弃将是无穷尽的,佛法并不是以圆融在语言上的一种思维逻辑为宗旨、为目的的,尽管,佛经已经成为思维逻辑的典范,我们也不要试图在思维上理解佛法的要义,因为佛法是佛亲证,而对于觉、受的语言描述,文字又总是显得那么匮乏,这一点,佛陀也不例外,尽管他做的比谁都好,总而言之,佛法不是思维法,而是“觉”悟法。